庄志华先生、吴建华先生获委任思嘉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11/02/04 文章作者:

庄志华先生、吴建华先生获委任思嘉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宣布,庄志华先生、吴建华先生获委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其两年。委任自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

庄志华,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庄先生,49岁,为注册会计师,在核数、成本、财务会计、行政管理及处理公司重组业务及债务等多方面,拥有二十多年的工作经验。在过去十逾年间,先后在多间香港上市公司和境内外的私人有限公司出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 

吴建华,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成员、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吴先生,66岁,现为中国福建省农学会会长,曾任省农业厅厅长、省政府副秘书长、莆田市市长;曾担任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及第九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员。从事经济工作36年,分管过工交、计划、农业、法制等业务,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及相关学科战略研究领域方面,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报刊上发表论文80多篇,主编及独著科技书籍6本。

思嘉集团有幸聘请庄志华先生与吴建华先生当任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庄先生及吴先生可以凭借他们丰富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门知识和咨询、指导,独立发表自己的观点,对公司的董事会决策包括一些重大的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实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决策的合理化与效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