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国资委、福建省总工会联合授予我司“福建省第四批创新型试点企业”的称号(闽科政﹝2011﹞14号《关于确定福建省第四批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

我司将坚持贯彻并执行闽科政〔2010〕22号文件的要求,围绕确立创新在企业发展战略中核心地位、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创新基础和能力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创新人才培养、培育创新文化等内容,制订和完善《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运行,我司组织相关负责高层、技术研发中心总共、技术中心人员及项目组人员成立工作小组,并指派专员进行管理与追踪,依据集团发展战略布局进行技术创新规划与项目计划,并指导试点工作的分点、分时开展,以全方位的支持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福建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自2006年12月起开始启动,由省科技厅、经贸委、国资委、总工会四部门主持,前三批试点企业取得明显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入选后的企业需报送试点工作方案,并于两年后接受四部门的考核评估,试点成效显著、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将命名为“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